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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建省财务厅 福建省开展和变革委员会 教育厅关于改变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、住宿费资金办理方式的函

来源:米乐网    发布时间:2025-07-26 16:24:04

  依照中心有关要求 ,现将《福建省幼儿园收费办理办法》第十三条修订为公办幼儿园向幼儿收取保育教育费、住宿费及代办费运用省财务厅一致监(印)制的财务收据,并沉淀财务收据体系办理,保育教育费、住宿费经过非税收入办理体系收缴,资金全额上缴国库。

  地址:福州市中山路5号邮编:350003电话邮箱:/span>

  中文域名:福建省财务厅.政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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